住店须知:
一、所有宾客在办理入住登记时,均应出示身份证。护照或其它 有效证件,并请留意及遵守宾馆的有关规定;否则宾馆可不接待。
二、宾馆客房只作住宿用途,所有宾客都应遵守中国法律,禁止 在宾馆内进行嫖娼、吸毒、财博等违法活动。
三、宾馆内禁止携带枪支、武器,如有携带需如实向公安机关报 告,由公安机关或宾馆保安部妥善保管。
四、为了您和宾馆的安全,请不要将易燃易爆、剧
毒和放射性物 品带入宾馆,禁止宾客在房内使用酒精炉,电炉等用电设备进行烹饪、 煮食活动。
五、为保持宾馆内的良好秩序和卫生,请不要携带宠物进入宾馆。
六、本宾馆总台免费为宾客提供 24 小时贵重物品保险箱服务,在 您入住时请将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及现金存于总台保险箱内,否则宾 馆方概不负责。
七、宾馆客人或来访者,如有损坏宾馆任何物品,宾馆有权要求 按价赔偿或重新添置。
八、退房时间为每天中午 13:00 之前,超 1 小时加收 10 元,超 3 小时为钟点房,超 4 小时为全天房,钟点房为 3 小时,下午 5:00 后 没有钟点房。如需延长住宿时间请提前与接待处联系,以便安排。
九、客人租住期满,未与宾馆商妥续住事宜,宾馆将视为自动退 房,房内之行礼物品将由宾馆暂管。
十、来访客人须在晚 13:00 时前离店,请勿私留客人住宿或转让 床位;客房内每天只提供两人用一天的全套洗漱用品和布草,多用者 要另加收成本费用。
十一、本宾馆设有完备的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,请您认真阅读在 你房门上的消防通道示意图,如遇火险请不要惊谎,参照示意图由消 防通道离开房间。 如果您发现火情,请拨 119 报警,讲清火情、地点;谢谢合作!